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孙新盈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这样的人身损害怎么办
与对方发生冲突,被对方咬住手指,情急之下用力拔出手指。结果我手指受伤,对方牙龈出血。当地派出所当天也拍摄受伤图片,对方嘴部并无其他伤痕。次日,对方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到一个镶牙店拔除2颗牙,却并无有力证据证明牙齿的损伤程度与需要拔除的有力证明。然后与一个月后到一鉴定机构以被人打掉牙齿为由鉴定为十级伤残,并到法院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3万8千多元。当地法庭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休庭,3个多月后,法庭在期间并无任何开庭的情况下,送了一份判决书,要求赔偿2万2千多元。请问对方是否形成诈骗,我是否可以上诉
地区:河南-南阳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5-06-08 12:54:22
提问者:ASK1433739262vcm
 
温馨提示: 孙新盈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孙新盈律师,孙新盈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孙新盈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2367581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孙新盈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阳律师 | 南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孙新盈律师主页,您是第4627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