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要件侵害现实存在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8 01:51) 点击:511 |
正当防卫的要件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不必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 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难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 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相关知识: 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即因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侵犯法益的行为。 作为正当防卫的条件,不法侵害不应限定在犯罪行为,因为其他违法行为也可能造成法益的损害。之所以刑法使用不法一词,表明对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是,也并非对任何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犯罪,应将其范围限定在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之间。 不法侵害应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对于野生动物侵害法益时,理应进行反击,而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时,动物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或者打伤的事实上是对不法侵害人的财产造成损害,也属正当防卫。 对于没有达到责任年龄、不具责任能力的人的侵害,应当认为作为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的违法行为应该区别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性,在法益遭受危害时,此时的正当防卫不同于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所以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应尽可能全面的保护法益,应对防卫限定在必要的场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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